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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完成了整个申请的过程,拿到PR的当天开心了一下,现在开始为新的生活而打算了。但最近看到有些朋友在版子询问有关技术移民的申请过程,想想还是把大体的过程总结一下,方便朋友们申请并了解相关步骤。希望真的可以帮到大家。我不是中介,这些都是我申请过程中经历到的或是看到有些朋友所经历到的。
第一步 EOI 全称 expression of interest,以表格的形式存在,里面包括申请人的自身资料,职业以及相关信息,这一步主要是提供给移民局你当前在技术移民的标准下能够获得多少移民分,这是给移民局的“最初印象”。此步可以选择网上递交或是人工递交,费用不等,分别为300和460.这里也看到有朋友问到底哪种比较好,我感觉网上递比较方便快捷,而且申请人可以随时LOGIN ON查询CASE的进程。推荐大家使用网上的EOI
第二步 在申请人提交EOI之后,移民局会有专人进行初步审理,在申请人满足情况的条件下,会下达一封invitation letter,这封信是邀请申请人提供所有EOI里所包含的SUPPORT材料以及告知申请人CO的名字和具体联系方法。材料包括出生证明,无犯罪证明/公证,体险报告,学历证明,如有工作,则需要JOB OFFER, CONTRACT, JOB DESCRIPTION,其中如果为雇主工作三个月以后需要提供一封雇主的SUPPORT LETTER,如有工作经验则也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果申请包括PARTNER,则需要提供主副申请人关系的材料,其中包括共同的租房合同(房东的信)或相关财产,联名银行帐户,朋友的SUPPORT LETTER, 相关照片,以及一切能够彼此关系的所有材料。(PS:从invitation letter到递交所有材料,其中有四个月的准备时间 。)
第三步 递交完所有的申请材料,CASE由此进入了第二审状态,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漫长的等待过程,我的CASE是递交完所有材料一周后CO将所有材料寄回。(这里有朋友问过关于如果递交材料,其实可以去移民局DROP BOX,或是直接寄给你的CO,不过最好寄挂号邮件)有的朋友也出现说是当CASE结束时再退回所有材料的。材料退回的时间不等,如果在这一步的话大家不用太过着急。
第四步 从这一步开始,意味着CASE正式被CO接手调查。CO会将所有材料交于verification unit,并会分配到VO开始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其实包括雇主,工作,学历medical certificate, police certificate等,一句话所有的材料都要经过他们的手通过。关于工作方面可能会打电话或专人去申请人的公司展开调查,也有发雇主调查表的形式。当然VO也会对申请人的公司做出一些评估,在调查结束后VO会写一个REPORT给CO,但也有可能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CO会联系申请人,要求在一定期限之内提供合理的解释,其中涉及的方面大多为学历的认证,工作是否SKILLED等等相关问题,看版里的XDJM有些也被要求写过,只要合理,CASE一样可以获准,所以就算需要提供说明,大家也不要绝望,要努力尝试说服CO,必要的时候可以寻找律师的帮助。整个审批的过程在VERIFICATION上可能会花比较长的时间,POLICE CERTIFICATE也是一个比较难以掌握的材料,因为VO要从警察局得到相关的材料,有时申请太多,或是在异地,所以时间上会比较长。
第五步 当VO写完REPORT把CASE移交回CO时,CO就根据报告make own decision并draw remmondation,并把CASE转交给SECOND PERSON CHECK,也就是论坛里一直出现的SPC。在进行SPC时,如果申请人是网上注册的,会收到一封EMAIL告知申请状态改变,当时我上网查询,并不显示任何变化,但隔天打电话去咨询被告知进入SPC。SPC理论上是两到四周,但大家也知道那是理论上来说,因为每个BRANCH能做SPC的一般都在MANGER级,所以人手不够,难免处理起来会比较慢,就我而言,我的SPC历时一个多月。在之其中CO也无法处理申请人的CASE,直到SP提供一个internal document。
第六步 当SPC结束,CO拿着internal document时,就可以做final decision,经过team leader的签字,就可以出AIP信了(AIP means approve in priciple,也就是原则性批准)
第七步 基本上到上一步,CASE就阶段性的结束,接下来所要做的就是交上immigriation levy,一人三百,包括PARTNER的六百。再贴上LABEL就算大功告成了。一般可以将CHEQUE和护照直接寄给CO,贴好LABEL以后,再寄回给申请人。大约两三周的时间吧。还是以我而言,第六步第七步同时完成的,当天CO早上打电话给我让我代上护照下午去移民局,交了六百块,等了半个多小时,直接贴好LABEL,临走前CO还是把那封没有寄出的AIP信给我了。告诉我这就是最后正式的AIP。
在这里还要说一下网上状态的更新问题,看到有朋友也问了相关问题,当你材料递交完,网上就会出现APPLICATION RECEIVED,之前的好久网上的状态是不会更改的。哪怕是收到UPDATE的EMAIL,但在网上还是看不到,直到我的LABEL贴完,网上才显示CASE已经APPRPVE了。所以大家看到网上的状态没有变化请不要着急。
关于移民局的CALL CENTRE,大家可以打电话去了解自已CASE的进程。但有时CALL CENTRE的信息也不是最新或是最全的,他们电脑上的信息也取决于CO是否有更新,如果没有更新的话,CALL CENTRE也只会回答STILL PROCESSING,所以说联络CO是最直接的办法。但要控制次数,因为他们每天要接到N多个这样的电话,并且他们会对每一次的电话做记录。
还有就是有朋友问申请过程中能不能回国。在递交材料以后,如果申请人要回国如果时间比较长,需要跟CO联系一下,告知CO要暂时离开一下,以免当VERIFICATION调查时出现找不到人的情形,但如果是短期回国的话,是应该没有问题的,我在递材料当中也因奶奶过世,紧急回国了两周,回来一切都是顺利的。
再来补充一点就是前几天有朋友询问关于无犯罪公证和证明的问题,现在移民局对中国申请人要求同时提供这两个材料,对于无犯罪公证我相信大家都很了解了,因为以前出国时也要求提供的。就是让公安局开出一个证明,然后拿到公证处去公证,是这边法定认可的材料,至于说无犯罪证明,有很多朋友不大理解,其实无犯罪证明就是公安局开出那封证明的复印件,但寄到新西兰以后要拿去国家认可的翻译公司翻译。想给大家一个小提醒,要把提交公证处公证以前就应该把那个公安局的证明复印好。因为公证处不会将原件返还给公证人。如果大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把公证的材料递上去以后,如果CO要求提供无犯罪证明,请大家也不要着急,有两种方法,第一就是重新从公安局开一个无犯罪证明并重新公证,然后联系CO说明情况并递交新的材料。第二就是如果有可能通过关系从公安局重新开一个无犯罪证明,但请一定要注意那份证明的落款时间一定一定要在你所递交的公证材料的落款时间之前。否则将被认定为虚假材料。对申请极其不利。
终于写完了,哈。不知道这些对大家会不会有帮助,但我想至少会让大家比较了解CASE到底是怎么运作的。如果有什么不对的或是可以补充的也希望大家能纠正并加以补充。让大家都能更加了解移民的过程。在这里希望大家都能成功。希望和大家分享一些我申请过程中所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谢谢大家了。
[ 本帖最后由 kelly_nz8211 于 2006-10-29 18:2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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